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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绛县一所公办民助小学的尴尬

2014-10-28 16:18:28 浏览:1899

2002年6月,在新绛县教育局、阳王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下,退休女教师孙玉花和刘峪村村委签订办学协议,以公办民助的形式接手了刘峪村办小学,合同期限为35年。“当时,整个学校破败不堪,90%的校舍属危房,师生安全、教学质量无法保障,处于难以为继的边缘。”很快,孙玉花和丈夫筹措资金70多万元,从购置桌凳、教学仪器等基础工作做起。同时修缮改造了96间校舍,新建了一幢教学楼,绿化美化校园。当年9月1日,学校如期开学;12月,县教育局下发了对刘峪小学的文件批复,孙玉花为该校法人代表。

而仅仅过了一年,2003年6月,新绛县教育局决定将此校一分为二,分别叫刘峪一校和刘峪二校。“教育局重新给一校委派了新校长,原来配给我校的公办教师也只剩2名。把全校学生集合到操场,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分配。”孙玉花回想当初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
“同一校园上课,却分属不同学校。”孙玉花说,由于教学模式有区别,作息时间不同,这一别扭的现象持续到2005年,“通过与刘峪村村委再三交涉,村委会出资新建了一幢教学大楼作为置换,校园区域以南北为界分成两所学校。”孙玉花回忆,虽办学性质不变,但仅有的2名公办教师却被调至刘峪一校。

转眼到了2009年,此时,新绛县教育局领导进行新老交替,阳王镇联校校长也随之换调。这一年的春季开学时,孙玉花如往常一样,去阳王镇联校领新课本时才发现,教育局已经停止了对该学校的订书、作业本供应等正常工作。“人家说你们已经被批准为宏华学校了,属于民办性质,这些工作教育局不管。”孙玉花说,情急之下,她才赶紧联系新华书店给同学们购买了新书等学习教材。2010年,该校经新绛县教育局正式审批,更名为新绛县刘峪宏华学校。这时,孙玉花才明白,其实所谓的“公办民助”办学模式已经不再存在。“从‘公办民助’变为民办性质后,等于已经违背了当初的办学协议。”从2009年开始,孙玉花多次与新绛县教育局谈过 “公办民助”时垫资70多万元债务处理和两校合并的事情,“但一直被搁置到现在。”

紧接着,一连串的麻烦随之而来,2009年底,新绛县教育局根据政策,通知刘峪宏华学校要收取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;2010年秋,在全县进行期中考试中,县教育局对刘峪宏华学校停发了六年级试卷,造成学生没有期中考试,引起了很多家长的不满。“这次事故让我们学校的声誉骤降,社会上散播出教育局要让我校停办的传言,导致大批生源外流。”孙玉花气愤地说,“即使是这样,我们一直在兢兢业业办学,从幼儿园到小学,没有耽误过一个孩子。” 

孙玉花介绍说,12年来,她一直抱着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教学面貌的心态,并没有从中获利。“关于70多万元债务处理,2008年就应该解决。”2008年9月,新绛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下发了 《新绛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“普九”债务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“但这个文件我是去年才见到的,几年了,教育局从来没有通知过我。”孙玉花说。

“这是前任期间发生的事情,可能是由于这批账务一直在刘峪宏华学校的财务账上,村委会财务账面上没有体现,应该属于漏报,”现任刘峪村村党支部书记张天荣对记者说。

“在今年年初考评中,教育局说我校未达标,停换办学许可证。”孙玉花无奈地说,办学许可证未换,意味着其他相关证件不能办理,“严格地说,刘峪宏华学校现在已经成了非法办学机构。”

李为民 燕中兴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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